根据《开封市市级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实施细则》《开封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细则(试行)》《开封市新型研发机构备案与绩效评价办法(试行)》《开封市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认定办法》等管理办法要求,决定组织2023年度开封市科技创新平台机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开封市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
二、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可参考市科技局官网发布的各类科技创新平台机构管理办法(详见附件1)。
三、申报材料
(一)重点实验室:开封市市级重点实验室建设申报书(附件2)。
(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开封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申报书(附件3)。
(三)新型研发机构:开封市新型研发机构备案申报书(附件4)。
(四)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开封市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申报书(附件5)
以上资料A4纸书籍式胶装成册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
四、申报流程
(一)组织申报
各县(区)科工信局,市直有关部门,各高校、科研院所等主管部门按照各类科技创新平台机构建设与运行管理的总体要求,组织指导本县区、本部门具备条件的单位认真填写申报书。
(二)受理时间及地点
各申报单位于2023年5月4日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报送科研处,并填报2023年度开封市级科技创新平台机构推荐汇总表发送至科研处邮箱msxykyc@126.com。